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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任意險Q&A

汽車保險保費計算需考慮之「從人因素」為何?

現行汽車車體損失險及第三人責任保險之保險費釐算係採「從人因素」,而其中從人因素,即依照被保險人之性別、年齡來區分係數。另外考慮過去之賠款紀錄來計算保費;有賠款紀錄者依次數加費,如果無賠款紀錄者,亦可相對的減費。

車輛發生危險事故,被保險人應如何處置?

保險事故發生時,被保險人應作如下之處置:
‧應儘量保持現場,立即報請當地憲警機關處理
‧記下對方姓名、聯絡電話、車牌號碼及那個憲警機關處理
‧不要與對方私下和解
‧儘速(最好當日,或5日內)至保險公司填具出險通知書。
‧雙方車輛若有受損,在保險公司未派員勘估前,不可先行修理
‧若有傷者立即送醫

何謂自負額?

所謂「自負額」係指每一次意外事故發生時,被保險人必須自行負擔的金額,保險公司僅對超過自負額的部份負賠償責任。

車體險為什麼要有「自負額」的制訂?

「自負額」制度的目的,在於減少小額賠款支出,降低理賠成本外,同時減輕被保險人保費負擔,並且提醒被保險人,雖然買了保險,仍要小心駕駛、注意行車安全,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可以選擇其他的「自負額」投保嗎?

投保車體損失險甲式或乙式,當被保險汽車發生承保範圍之損失時,被保險人均應按實際修理費用負擔基本自負額。且基本自負額將隨出險次數而遞增,第一次新台幣3,000元,第二次新台幣5,000元,第三次(含)以後新台幣7,000元,汽車竊盜損失險亦有自負額的規定。除基本自負額外,被保險人亦得選擇較高之自負額。當然,較高之自負額,其保險費亦將相對的降低。

車體損失保險的「自負額」規定為何?

汽車車體損失保險規定被保險人必須負擔自負額,其金額的高低,在投保時由雙方約定。如採用基本自負額3000/5000/7000方式,自負額之多寡依賠款次數來決定;發生損失時,第一次被保險人需負擔3000元,第二次5000元,第三次後,皆為7000元。被保險人亦可選擇更高的自負額投保。

汽車竊盜損失保險的「自負額」規定為何?

汽車竊盜損失保險之自負額是採比例方式,被保險人投保時可選擇10%或20%兩種。當發生竊盜損失時,被保險人必須自行負擔保險金額扣除折舊後之金額的10%或20%。

任意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與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有何不同?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是一種依法必須加入的保險,目的在使交通事故之受害者,能迅速獲得基本保障。但在交通事故中,被保險人所需負擔之賠償責任往往超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賠償金額,而超過的部分就需要任意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來分擔賠償責任。其次,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亦未涵蓋財物損害。 另外,任意險賠償的項目較多,像是工作損失,若僅投保強制險是沒有理賠的,但任意險卻會斟酌實際狀況,給予合理的給付。故任意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有其投保的必要性。

被保險汽車中之乘客是否屬於汽車任意第三人責任險之賠償對象?

汽車保險中所謂的第三人係指被保險汽車以外之受害人,對於駕駛人及乘坐或上下被保險汽車之人,因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死亡或受有體傷時,應屬乘客責任險之承保範圍。為保障乘坐於被保險汽車之人身安全,除了任意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外,應再附加承保乘客責任險,才能有雙重的保障。

投保汽車任意險後,保費可以無賠款減費嗎?

現行汽車車體損失險及第三人責任保險之保險費係採從人因素,即依照被保險人之年齡、性別區分係數、過去之承保紀錄、賠款紀錄來計算保費;有理賠記錄者依次數加費,如果承保記錄完整並無理賠記錄者,亦可相對的減費。

我的車子保了「全險」,全險是什麼都有賠嗎?

實際上所有的保險並無所謂的全險還是有某些不保項目;在汽車保險中,一般人誤解所稱之「全險」就是除了強制險外,還保了車體損失險、竊盜險、第三人責任險及乘客險。縱使保了上述之險種,還是有約定的除外不保事項或保險金額之限制,所以千萬不要有已經保了保險而忽略了危險的防範。

旅客及乘客有何不同?

就汽車保險而言,所謂的旅客,係指依約定給付對價,搭乘被保險汽車代步之人,此種給付對價已涉及營業行為;而乘客則指無支付費用而搭乘被保險汽車之人。故欲確保乘坐於被保險汽車上乘客之人身保障,於自用小客車可以附加險方式加保乘客責任險;而營業用車對其旅客之人身事故保障,則應附加投保旅客責任保險。

車輛停放原地,車內音響及配件被竊,為什麼竊盜損失險不賠?

竊盜損失險的承保範圍為『被保險汽車因遭受偷竊、搶奪、強盜所致之毀損滅失,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而汽車竊盜損失保險零件、配件被竊損失附加條款承保範圍為零件、配件非與被保險汽車同時被竊所致之損失,亦負賠償之責,上述所稱零件及配件,除特別載明者外,概與被保險汽車原廠裝置之型式為準;故此情形屬附加險『零件、配件被竊損失險』之承保理賠範圍。

我的車投保車體險,行駛路面凹洞造成輪胎、鋼圈受損,可以申請賠償嗎?

輪胎、鋼圈行駛路面凹洞或他人故意破壞單獨毀損,甲式、乙式、丙式車體險皆不屬於保險賠償範圍。輪胎、鋼圈與車身同時受損,甲式、乙式車體險皆屬保險賠償範圍。如投保丙式車體險非與他車碰撞,縱然輪胎、鋼圈與車身同時受損仍不屬保險賠償範圍。

汽車車體損失險更換零件都是全新的嗎?如果國內已經沒有零件了怎麼辦?

必須以全新的零件更換。零件在國內無法購得時,可依當時市場價格現款賠付或經客戶簽名同意後以其他廠牌同級品替代零配件更換。

將車借給他人使用而發生毀損或賠償責任,保險公司會理賠嗎?

根據現行汽車第三人責任險條款第二條之規定,凡經列名被保險人許可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之人,即為附加被保險人,亦即被視為被保險人,故當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傷亡或財物受有損壞時,保險公司仍應負賠償之責任。但是車體損失險方面, 雖然現行之條款已經把列名被保險人之血親四親等及姻親三親等列為附加被保險人, 然而一般之朋友仍不屬於附加被保險人,因此當被保險汽車發生毀損時,保險公司雖仍會加以理賠,但在賠付後,仍會依法向借用人追償的。

黃 仁典

現職:「賀柏企管科技顧問(股)公司」總經理。
專長:1. 資訊軟體開發整合服務。
   2. 企管顧問暨教育訓練課程開發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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