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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加信託 保障更周延

【經濟日報╱記者葉慧心/台北報導】

國人購買保險的情況普遍,銀行業者指出 ,投保戶可透過「保險加信託」,免去可能因高額保險金而被人覬覦的道德風險,「金錢型保險金信託」便有助投保人保障資產。

銀行業者分析,傳統「保險金信託」,是先投保保險、再辦理信託,但可能會有保險金遭中途攔截,或信託契約中途終止等問題。

例如父母身故後,保險金受益人子女在未成年時,萬一監護人想爭保險金,或子女成年後想把錢全部領走,都有權去銀行中止信託契約,這筆原本想用來照顧子女生活開銷的保險金,就可能被外人拿走,或被子女揮霍一空。

銀行主管指出,近年市場有一種「改良型」的保險金信託,可更有效貫徹信託契約委託人當初意志,稱為「金錢型保險金信託」,一旦透過這種「既是保險給付、又是信託財產」的財務安排,任何債務人都不能強制執行,國稅局也不能假扣押。

換句話說,不管發生任何事,那些已進入信託帳戶的保險金,都可以百分百確保會用在客戶或家人身上,是相當安全的資產。

錠嵂保險經紀人公司指出,「金錢型保險金信託」迄今已成交上千案,顯示信託並非富人的專利。錠嵂副總經理劉惠仙指出,這個模式是四年前與會計師共同研究出來的,客戶群從早期的有錢人,如今已擴及一般消費者。

劉惠仙表示,金錢型保險金信託可以彌補保險金信託的不足,不管委託人活著還是身故,都沒人可以變動當初指定處分保險金的方式。

黃 仁典

現職:「賀柏企管科技顧問(股)公司」總經理。
專長:1. 資訊軟體開發整合服務。
   2. 企管顧問暨教育訓練課程開發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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