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保險年金制度何時開始實施?…
淺談國民年金
台灣地區早已經進入高齡社會,上有平均壽命的延長,下有出生率的下降,以致老人的人數和比例呈現顯著成長;而隨著社會的變遷與家庭結構改變,傳統家庭成員相互扶持的功能逐漸式微,使得各界普遍強調老年問題的重要性。 攸關全民老年生活福祉的國民年金法案,已於97年10月正式實施,目前全世界有一百三十六個國家擁有國民年金制度,但所謂「國民年金保險」到底是什麼?
什麼是國民年金?
隨著老人化社會來臨,政府為確保這群沒有相關社會保險國民,也能在老年或發生身心障礙時擁有基本的經濟保障,立法院去(96)年正式3讀通過「國民年金法」,將於今(97)年10月正式實施國民年金保險。 「國民年金」是一種社會保險制度,以全體國民為保險對象,目的是提供民眾生活上的保障。當民眾遭遇老年、殘障或死亡時,國民年金提供定期性繼續給付,以保障本人或其遺屬的生活。
國民年金的最大特色是什麼?
將所有津貼整併,開辦時,年滿65歲老人,每月可先領取3千元基本保證金;如果是老農,除原先農民津貼6千元,再加3千元;而38-65歲之間投保的民眾,退休後,可領國民年金,還可加領差額3千元,至於未滿38歲者,則只能投保國民年金,還無差額可領,但起碼老年退休不用愁。
加入國民年金要繳多少錢?
依「國民年金法」規定,開辦第一年訂為6.5%,以後每2年調高0.5%,最高上限為12%。政府為減輕民眾負擔,政府會補助4成保費,被保險人只需自負6成。
國民年金保費計算公式:月投保金額(即基本工資)×保險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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